5月27日,三星电子器兴晶圆代工厂发生事故,两名正在维修半导体晶圆分析设备的工人受到超标辐射。
他们在工作时接触的辐射剂量分别为 94 西弗特 (Sv) 和 28 Sv,分别比适用于辐射相关工人的年度安全水平 0.5 Sv 高出约 188 倍和 55 倍。
核安全保障委员会的调查结果显示,事故发生时,由于电线连接错误,联锁装置(一种自动阻挡辐射的安全装置)无法工作。
事故发生已近五个月,两人仍在医院接受治疗,看来还需要继续接受相当长一段时间的治疗。
然而,对于此次事故是否应被视为“严重灾难”,三星和政府的立场存在冲突。
三星提交了四家大型律师事务所(Yulchon、Kim & Chang、Jipyong 和 Yoon & Yang)的意见,认为这起事故不是《职业安全与健康法》规定的“严重事故”,因为它是一种“疾病”。
然而,最近KBS报道称,与三星的说法相反,雇佣劳动部将这起事故视为“伤害”,并得出了这是一起严重事故的结论。
三星此前在律师意见中宣布,如果该事件被判定为严重灾难,将启动异议程序。
事实上,雇佣劳动部京畿道分局10月7日向三星通报了因未报告严重事故而被处以3000万韩元罚款的自愿缴纳程序,但直到10月17日该罚款才被缴纳。
韩国雇佣劳动部于次日10月18日正式处以罚款,三星可在收到处分通知之日起60天内提出异议。如果三星提出异议,罚款程序将暂停,直至法院做出结论。
但是,无论是否处以罚款,都会对严重灾害的原因进行调查。雇佣劳动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既然已经确定这是一起严重事故,我们将再次对工人进行参考调查。”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未来是否适用《严重事故处罚法》。2022年生效的《严重事故处罚法》是一部可以惩罚因违反安全卫生措施而造成人员伤亡的企业主的法律。
根据法律要求,如果两名工人的治疗期持续超过六个月,即到11月28日,雇佣劳动部将根据严重事故处罚法对三星电子发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