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证实,韩国雇佣劳动部最终认定去年5月三星电子器兴工厂(8英寸晶圆厂)两名工人受到辐射的事件是《职业安全与健康法》规定的“严重事故”。
韩国雇佣劳动部官员10月11日宣布,他们将这起辐射灾难判定为“伤害”而不是“疾病”,并且是“两人以上受伤,需要医疗救治超过1年”的严重灾难。
据悉,韩国雇佣劳动部在向三个辐射相关学术团体寻求医疗建议并向三个来源寻求法律建议后得出了这一结论。
根据韩国现行职业安全卫生法,“严重灾害”是指 ▲ 造成 1 人以上死亡的灾害, ▲ 2 人以上受伤,同时需要医疗超过 3 个月的灾害,▲造成10人以上同时受伤或患职业病的灾害。
韩国雇佣劳动部京畿道部门判定,这是一起“两人以上同时受伤、需要医疗救治超过三个月的灾难”,因为放射线照射受害者经过3个月仍未完全康复,并于 8 月 27 日向三星电子发出“严重”警告,要求提供灾难报告。
然而,三星电子在收到四家大型律师事务所的建议后,要求重新评估这起事故是否属于严重事故,并表示:“通过律师的意见,将事故视为‘疾病’而不是‘伤害’是合理的观点。”
同时,他表示,“如果确定为重大灾害并处以罚款,我们必然会通过罚款异议程序来客观地判断该灾害是否属于‘重大灾害’。”
然而,由于韩国雇佣劳动部根据《职业安全卫生法》将此次灾难认定为“严重事故”,因此预计将适用在发生工业事故时对雇主进行惩罚的《严重事故处罚法》,将来可能会考虑。
根据严重事故处罚法,▲发生1人以上死亡、▲同一事故中发生2人以上需要治疗6个月以上的伤害、▲发生急性中毒等总统令规定的职业病3种以上一年内因同一危害因素造成的,视为重大灾害。
两名三星电子辐射受害者已经接受治疗四个多月了。
与此相关的是,三星电子首席安全官(CSO、副总裁)尹泰阳昨天(10日)出席了韩国国会科学技术信息广播通信委员会对国会核安全保障委员会的审计。他补充说:“对于疾病和伤害,存在不同的意见,因此我们将寻求相关法律的解释。”
此前,去年5月27日,三星电子器兴工厂发生了一起事故,两名正在维修半导体晶圆分析设备的工人受到的辐射超标。
上月26日,核安全保障委员会认定三星电子器兴工厂辐射安全管理存在疏忽,决定以违反核安全法为由处以1050万韩元(5.502万元人民币)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