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初用电大户条款正式上路后,由于法规要求企业必须承担再生能源或储能系统(ESS)的建置责任,否则就需要缴纳代金,使得企业对再生能源跟储能系统的建置,抱持更积极的态度。然而,由于ESS是相对新的技术,中国台湾地区能源部门至今尚未对ESS的验收条件跟方式提出完整规范,导致企业虽然有意愿建置ESS,却不敢贸然展开投资。眼看政府提供的早鸟优惠截止期限一步步逼近,业者呼吁政府应加快相关规范的制定作业,消弭不确定性,企业才能放手展开投资作业。
为了鼓励企业加快再生能源跟储能系统的导入进度,在用电大户条款中,特别规定了早鸟优惠措施。对于提供既设再生能源设备,也就是现在已经拥有再生能源装置容量的企业,其义务装置量最高可抵减20%,若企业于3年内,完成相当于义务装置容量80%以上者,得减免20%;若企业于4年内完成相当于义务装置容量90%以上者,得再减免10%。换言之,如果是现在就已经拥有再生能源装置容量,而且在条款上路后3年内能完成80%义务装置容量建置的业者,最高可以享有40%的减免优惠。
也因为早鸟优惠提供了十分优渥的条件,有ESS业者指出,在用电大户条款上路后,很多客户都对建置再生能源跟ESS展现出高度兴趣。但由于ESS是相对新的技术,能源局至今仍未对ESS的验收审查提出明确规范,使得有心争取早鸟优惠的企业,实际上只有投资再生能源这个选项。毕竟,在验收标准不明确的情况下,企业若花大钱投资ESS,最后却无法通过中国台湾地区能源部门的验收,是无法接受的结果;供应商也因为最终验收标准仍不明确,现阶段无法承接一般企业客户的订单,只能参与由台电主导的示范性或实验性ESS建置案。
因此,设备业者呼吁,中国台湾地区能源部门应加速完成ESS设备的验收规范制定作业,帮有意投资的客户跟设备供应商消除法规的不确定性,方可带动ESS设备的蓬勃发展。在再生能源占比越来越高的未来,ESS将是维持电网稳定的关键。如果企业都选择用投资再生能源的方式去达成法规要求的KPI目标,对中国台湾地区电网的稳定未必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