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非网讯 紫光展锐13日晚发表公告称,我们已注意到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集团”)于2021年7月9日17点34分发布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称紫光集团于2021年7月9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紫光集团破产重整的通知书。债权人徽商银行以紫光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为由,向法院申请对紫光集团进行破产重整。
7月12日,紫光集团相关负责人向媒体回应称,“重整可通过司法程序,最大限度的保护债权人利益、实现债权人在法律框架内的公平受偿;且不影响企业的法人主体资格、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维持企业的营运价值、职工稳定、资产完整。”
而对于破产重整后,千亿负债具体该怎么偿还等问题,上述负责人并未给予回复。目前紫光集团尚未披露2020年年报及2021年半年报,而2020年半年报显示,公司营业利润为-40.38亿元,亏损同比扩大10.71%;净利润为-45.44亿元,亏损同比扩大23.01%。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2.09%、73.42%、73.46%和68.41%。
7月9日,紫光集团旗下紫光股份(000938.SZ)、紫光国微(002049.SZ)、紫光学大(000526.SZ)等核心子公司先后发布公告,坦言“如紫光集团进入重整程序,重整方案将可能对本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但几家公司也均强调,紫光集团被债权人申请重整一事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直接影响。
值得关注的是,紫光集团发布被申请破产重整公告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旗下上市公司紫光股份、紫光国微股价涨跌不一。截至7月12日收盘,紫光股份涨停,报收25.31元/股,总市值724亿元;紫光国微报收167.85元/股,跌1.46%,总市值1019亿元。
对于公告事宜对本公司的影响(以下简称“展锐”),我们声明如下:
紫光集团是展锐的股东之一,持股占比35.23%。展锐是依法独立运营的企业法人,自2019年初展锐确立新管理团队后,与紫光集团不存在管理团队及业务的交叉重叠,紫光集团也不直接参与展锐的业务经营、决策。目前我们尚未发现公告事宜会对展锐目前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直接影响。
展锐依然保持着2019年初以来开创的业务上升趋势,产品竞争力和业务营收都在大幅提升,预计今年将迎来更大幅度的增长。全体员工正在积极奋斗,以更好地承担“数字世界的生态承载者”的责任。
感谢所有关注和支持展锐发展的伙伴!
附:紫光集团公告
2021年7月9日,我集团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主要内容为:相关债权人以我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为由,向法院申请对我集团进行破产重整。
我集团将依法全面配合法院进行司法审查,积极推进债务风险化解工作,支持法院依法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