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度时间,人们都在诟病苹果公司的创新意识不强了,产品的设计能力下滑了,没有当初特立独行的那种标志性的个性了。甚至在很多创新性应用上,苹果也没有走到业界的前列,我们看到很多技术和产品创新是从三星、华为,以及更多的中国手机厂商来倡导和率先推出的,苹果公司只是在相应的设计得到了一定的市场验证之后,才开始逐渐跟进的。包括曲面屏、大屏、折叠屏,还有5G等等皆是如此。
当然,这只是一方面,因为库克在意的是营销能力和市场份额的占有。至于是不是能够领衔一个产业的技术突破和发展方向,并不是十分在意。此外,我们看到,苹果公司或许是因为树大招风的缘故吧,也经常遭遇到专利方面的诉讼。
或许是“虱子多了不痒”,经历过多次被诉讼的纠纷之后,苹果公司面对这种诉讼也表现得更加游刃有余了。诉讼之初是不回应,直到最终对簿公堂的时候,再寻求私了,往往很多次都是赔钱了事。对于苹果产品的销售没有丝毫的影响。而诉讼的主体多数情况下,也是希望能够拿到赔偿金。苹果公司财大气粗,从其身上狠狠地“咬一口肉”,何乐而不为呢?
当然,前提是有确凿的专利技术在手,才能对苹果公司施以这样的“套路”。有一些专利“流氓公司”也一直以此为营收的重点。拥有专利的大户,每年的专利收益是非常高企的。虽然技术的突破研发非常不易,但是“专利流氓”的存在一定范围内也制约了技术的继续发展和延伸。
这一次,苹果公司面临着技术专利诉讼,涉及到的面积还比较广。有公司指控苹果旗下几乎所有支持Wi-Fi以及移动数据连接的产品都侵犯了一级无线通信专利。诉讼是在美国德克萨斯州进行的,苹果被指控包括iPhone、iPad等产品侵犯了非实体公司Smart Mobiel,LLC拥有的13项关于无线和语音传统的专利。主要是利用这些专利可以增加增持无线以及数字通讯设备的连接能力。
该专利纠纷主要针对iPhone手机、iPad平板电脑以及Apple Watch智能手表,涉及到的iPhone手机从iPhone 5S开始一直到最新的iPhone 12系列。而且专利中还提到了某些苹果产品的无线技术功能,包括多路径TCP以及MIMO。前者是支持各无线与蜂窝数据同时使用,后者是通过多天线增强无线连接性能。不过,值得关注的是,尽管具体到 13 项专利主张,但几乎所有专利都有一个共同点,且部分属于 1999 年提交的相关专利申请的拓展延续。
诉讼指出,自 2015 下半年以来,苹果已知悉 Smart Mobile,LLC 的至少 8 项专利,且当时该公司试图通过专利中间人(Global Technology Transfer Group)来出售其知识产权。原告方要求陪审团进行评判。除了侵权赔偿和其它救济,Smart Mobile,LLC 还寻求永久禁止苹果继续制造或销售涉案产品。后者的要求,估计除了赔钱之外,基本难以得到支持。禁售苹果产品,几乎是天方夜谭了。苹果公司也不是“吓大的”,对于这种专利诉讼,一直是“一拖二看三赔钱”,最终的结果或许还是赔钱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