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半导体产业圈一件事情正在发酵,据中国台湾地区媒体报道,中国台湾新北“地检署”在3月9号指挥新北市调查处兵分7路搜查了“智鈊科技”和“芯道互联”二家公司,并约谈包括2家公司负责人颜进忠和黄志辉在内的员工共19人,称这俩家公司为大陆的比特大陆旗下的芯片设计公司“晶视智能”在台挖人,3年内以2倍以上高薪挖走中国台湾众多知名半导体公司超过200位高科技人才,为大陆开发AI芯片,称此举重创了中国台湾半导体产业。
图:颜进忠被带离接受调查
“晶视智能”位于北京,是比特大陆旗下的芯片设计公司,主要做视频监控和边缘计算的AI芯片设计。该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分别由台籍人士吴振禧和曹希康担任,两人都具有科技产业背景。从台媒报道的信息看,吴振禧和曹希康找到颜进忠和黄志辉俩人,分别投资成立了“智鈊科技”和“芯道互联”二家公司,再通过这两家公司专门替比特大陆在台招募专才。
检调称,颜进忠是中国台湾交通大学电子研究所毕业的,曾是IC设计公司“宏芯科技”的副总;黄志辉则是中国台湾中华科技大学电子工程系毕业的,曾是矽品精密的制程工程师,这两位从老东家离职后,就被比特大陆招募,为比特大陆挖角中国台湾地区高科技人才。有报道援引检调,说这两人声称中国台湾公司薪水低,若换工作环境,薪水即可翻倍,开出百万元、甚至500万元年薪,不少人因此跳槽,甚至整个设计团队都被挖走。
芯片设计人才向来是一将难求,全球高薪招募、企业间挖角抢人也是司空见惯,俩家公司高薪挖人怎么就引来官非呢?这就要说到《中国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了,这是中国台湾当局的一个律例,在1992年7月31日正式颁布,是中国台湾当局为规范中国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的经济、贸易、文化等往来并处理衍生的法律事件所订定的律例。这个条例经过多次修正,至今仍然是中国台湾当局对大陆地区重要的法律之一,这个条例的下面还有《中国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施行细则》、《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商务活动许可办法》及《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光活动许可办法》等子法。
这次事件,新北“地检署”就是以全案“未经中国台湾‘经济部投审会’许可”依照违反条例为由来立案侦办的。笔者查阅该条例,判断所涉条例的具体条款应该是两个:一是第二章的行政部分下第三十三条 (担任职务、联合设立法人等及缔结联盟之禁止)所列:中国台湾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非经主管机关许可,不得为大陆地区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之成员或担任其任何职务;亦不得与大陆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联合设立法人、团体、其他机构或缔结联盟;二是第三十五条 (投资、技术合作、贸易行为等之禁止):中国台湾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非经主管机关许可,不得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或与大陆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从事贸易或其他商业行为。
所以,是否经过台当局有关部门许可将是整件事情的重点。从目前岛内舆情看,事件走向不太乐观。不少台媒报道此事要么称“为大陆企业挖人”(而不是具指涉事公司),要么扩大为“陆美贸易战,引发大陆芯片荒”的层面。并且,已有报道称由于半导体高科技产业是中国台湾地区的命脉,中国台湾所谓“国安”高层极为重视本案,检调也将本案视为“国安”案件,还要“针对被挖角的高科技人才,是否携带高科技机密赴陆,涉嫌违反《营业秘密法》情事,扩大侦办......”
这至少反映出目前岛内的一些心态——凡涉及两岸的议题,草木皆兵。
至于这件事情的主角比特大陆,截至目前还没有就此作出任何回应,有消息传比特大陆准备在台积电投片量产5nm产品,台积电要求其签署无任何妨碍营业秘密与智慧财产权的特别版声明书,否则不予以投片生产。但二者在时间先后或是否有因果关系,都不得而知。
外界对比特大陆印象深刻的最近一件事情是,该公司两位创始人吴忌寒和詹克团因争夺公司控制权的矛盾在2019年下半年被公开一年多后,今年1月份,吴忌寒在推特发布信息称,他将正式辞去比特大陆职务,以平息内部权力斗争,而其后没多久,企查查显示,该公司发生工商变更,吴忌寒退出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执行董事职务,由詹克团接任法定代表人。这才不到两个月,就出了这么个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