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次笔者写格力的新闻同样也是不太好的事情,那时候格力市值被美的大幅领先,让人们对格力的未来发展产生很大的担忧。这一次,对于格力而言又是一个负面新闻:“裸辞”董秘疑似泄密。
11 月 2 日,广东证监局官网披露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广东证监局对喻筠内幕交易海立股份(600619)股票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经查明,当事人喻筠存在内幕交易违法行为,广东证监局决定没收喻筠违法所得 92.17 万元,并处以 276.51 万元元罚款,合计罚没 368.68 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还详细披露了此次内幕信息的形成与公开过程,以及当事人实施内幕交易的情况。证券时报·e 公司记者注意到,格力电器前董秘望靖东也卷入其中。今年 8 月中旬,望靖东在事先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突然“裸辞”格力电器全部职务,一度令市场颇感意外。
董事会秘书(简称“董秘”)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并对董事会负责,是上市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其对外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对内负责股权事务管理、公司治理、股权投资、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保障公司规范化运作等事宜。这样的职位设定确实有实行内幕交易的机会。
在望靖东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望靖东给人的感觉一直是低调、处事谨慎。而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负责人,相比之下他似乎更希望媒体把聚光灯留给董事长董明珠,而望靖东也在格力接班人的名单之中。
此前,望靖东裸辞被认为是给高瓴让位。2019 年底,高瓴资本通过股权转让,从原控股股东格力集团手中接手了格力电器 15%的股份。不过,截止目前,高瓴资本还并未委派董事进入格力电器的董事会,而造成此事的原因,据猜测是由于公司董事会董事满员,所以暂时无法进入,而一旦有董事离任,高瓴资本方面则可以快速进入格力集团董事会。
现在看来有更多的隐情。格力电器作为持有“海立股份”5%股份的股东,筹划并实施增持“海立股份”,使其持股比例由 5%变更为 10%的事项,构成 2005 年《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八项所称重大事件,属于 2005 年《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所指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 2018 年 4 月 20 日至 7 月 5 日,望某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不晚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知悉该内幕信息。
根据公开资料,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提及的“望某东”就是格力电器前董秘望靖东。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本案当事人喻筠在 2017 年 6 月 22 日开立国金证券账户,账户交易资金来源于喻筠多年工作积累的家庭收入,由其本人实际控制和决策。2018 年 5 月 30 日至 7 月 2 日期间,该账户合计买入“海立股份”93.03 万股,买入金额 1002.99 万元。2018 年 6 月 27 日至 7 月 9 日期间,“喻筠”账户合计卖出“海立股份”93.03 万股,卖出金额 1090.24 万元。
经证券交易所计算,喻筠相关交易盈利金额为 93.57 万元,扣除股息红利税 14026.12 元后,获利金额 92.17 万元。
经查明,喻筠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望某东关系密切,二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存在 4 次电话联系,且喻筠在与案外其他人微信聊天时,明确提及“有钱买海立,明天公告了”。
广东证监局认为,喻筠交易“海立股份”的资金变化、买入时间与内幕信息的形成、变化和公开时间基本一致;“喻筠”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集中交易“海立股份”,交易金额逐步放大,买入意志持续加强,交易行为明显异常。喻筠对上述异常交易行为不能提供正当理由或合理解释。喻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 2005 年《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 2005 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
记者查阅 2018 年 4 月 20 日至 7 月 5 日敏感期内,海立股份股价累计上涨 16.84%。7 月 9 日,即增持公告发布后第三个交易日,海立股份出现放量涨停,而这一天也正是喻筠清仓海立股份的最后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