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4 月 30 日,本应该是中国 MEMS 原创企业敏芯微电子科创板上市审核的日子,但是上交所一则消息,暂时中断了敏芯微电子的上市进程,上交所称,由于敏芯股份在上市委审议会议公告发布后出现重大事项,上市委取消审议敏芯股份发行上市申请。
这当时在 MEMS 圈引起很大震动,敏芯微科创板 IPO,对于整个 MEMS 产业具有标志性意义,其原创属性,其创始人李刚博士的创业艰辛历程,都在业界有口皆碑。
行业人士纷纷揣测,这次中断审核的主要原因还是来自于竞争对手歌尔声学的知识产权诉讼。也有人戏称,真是奇葩,一个做“封装”的起诉做芯片的知识产权侵权。
刚刚,敏芯微电子公布了最新一轮的问询答复,也坐实了这一猜测。这一轮的问询答复的内容,主要围绕歌尔声学的诉讼和知识产权问题展开。
同时,上交所也确定了,6 月 2 日第 34 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重新启动敏芯微电子上市事宜。
竞争者利用 IPO 的敏感时点,提起诉讼,滥用起诉权扰乱竞争对手的 IPO 进程,成了一个行业潜规则。
为什么这么说?敏芯股份成立 12 年来,歌尔声学并未有任何起诉动作,偏偏在敏芯微电子启动科创板 IPO 的 2019 年,一连串的诉讼接踵而至,不能不让人浮想联翩。
如果确实如此,这种行为确实挺让人不齿的,特别是涉及到这个敏感时期,这个敏感行业,一致对外都来不及,内部还出这种幺蛾子。
接下来我们看一下这次敏芯微电子问询回复中的关于诉讼的一些核心信息:
首先,自从敏芯微电子公开科创板上市辅导信息,歌尔声学向敏芯微电子发起了多项专利诉讼和请求无效发行人专利:
其次,针对这些诉讼,敏芯微电子败诉风险很小
但根据保荐机构和律所的审核意见,这些诉讼中涉及的专利,有的已经被申请无效,有的已经到期,有的已经经过第三方鉴定涉诉产品不侵权。
最后,歌尔的索赔主张存在重复计算的情况,不会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歌尔声学的发起的侵权诉讼及权属诉讼,均不涉及敏芯微电子主要资产或核心技术,对发行人财务报表与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即使被认定为侵权,专利侵权诉讼中法院裁定的赔偿金额应以涉诉产品的销售利得为依据,歌尔采用的同批次产品多批次诉讼的诉讼策略,导致诉讼涉及金额较大,但实际实际涉及的产品范围有限,并不会对敏芯微电子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回复的已经很清晰明了了,是否属于恶意诉讼各位读者应该有非常明确地判断。
而且敏芯微电子也给出了“兜底”措施,若敏芯股份在上述案件中最终败诉并因此需支付任何侵权赔偿金、相关诉讼费用等支出,全部由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担,且诉讼不会对公司的销售及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实质性影响。
国内企业创新不易,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