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主要内容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社会福利院电力增容改造工程已由福州市民政局以(榕民2014]49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社会福利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社会福利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投标单位资格
1、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下列企业资质之一者: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④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凡取得福州电监办以外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颁发的许可证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已在福州电监办备案的备案证明。 5、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机电(或电力)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6、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投标人未被福建省电力公司列入黑名单,或被评为不合格承包人而被限制投标的。 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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