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非网 12 月 2 日讯,目前在网络上热潮的华为离职员工被起诉事件的当事人和大家谈到了事情的进展,表示并未考虑是否会起诉华为。
“原本是《刑事赔偿决定书》出来后我们想发在华为内部的论坛心声社区上澄清一下,但没想到有人发到外网了,引发网络上各种讨论,各种猜测都有,我们就想出来澄清说明一下我们的真正想法,但即便这样我们说的话媒体还是各种解读,已经超出了我们的控制。”
“我们原本还是希望能跟华为高层和任总能够沟通一下,但现在消息出来后相当于有了沟通渠道了,我们也就不要求一定要当面沟通了,但我们还是希望华为能给我们一个道歉,毕竟是他们误告才导致这件事。”李洪元妻子表示。
11 月 28 日,有自媒体曝光了一份《刑事赔偿决定书》,将华为与一位前员工的陈年纠葛展现在了公众面前。
李洪元于 2005 年入职华为,2018 年 1 月离职。因离职补偿金额与公司意见不一,双方经商谈同意给李洪元补发 331576.73 元离职补偿。
2018 年 3 月,李洪元过去所在部门的秘书,通过私人账户向其转款 304742.98 元(税后金额,交易摘要为“离职金额补偿”)。
但在 2018 年 12 月 16 日,李洪元却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并于 2019 年 1 月 22 日被逮捕。但最终因“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被释放,总共被羁押了 251 天。
此事一经曝光,便收获了外界无数的关注。大家怀疑李洪元是否因为要求离职补偿而被当初所在部门恶意构陷。
目前案件已经有了结果。据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及刑事赔偿决定书显示,李洪元于 2005 年 10 月入职华为,2018 年 1 月离职,离职前在逆变器销售管理部工作。其因离职补偿金额与公司意见不一,双方商谈同意给李洪元补发 331576.73 元离职补偿。2018 年 3 月 8 日,该笔款项扣除税费后由部门秘书的个人银行账户转款 304742.98 元到李洪元账户,交易摘要为“离职经济补偿”。
2018 年 12 月 16 日,深圳市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李洪元刑事拘留,经检察院批准,李洪元于 2019 年 1 月 22 日被深圳市公安局逮捕。公安机关审查起诉认定,2017 年 12 月至 2018 年 3 月期间,李洪元以向华为公司上级审计、稽查部门举报其部门主管在部门业务上存在违规操作的行为进行要挟,从其部门主管处勒索人民币 30 万元。2018 年 3 月 8 日,被害人被迫通过部门秘书的个人银行账户向李洪元的银行账户转款人民币 30 万元。
经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认为深圳市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李洪元不起诉。2019 年 8 月 23 日,李洪元无罪释放,期间他被羁押了 251 天。11 月 25 日,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又出具刑事赔偿决定书,决定对李洪元予以国家赔偿。
从接近李洪元的知情人士处获悉,自媒体对事件进行报道和采访以来,他压力非常大,尤其是关于希望能够对话任正非的诉求,受到来自许多舆论的质疑,本人压力过大已买票准备回老家休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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